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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2-16 08:36:28 发布者:选购指南

  2月29日下午,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等相关负责的人介绍了整治行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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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容丝毫放松,近年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精神和同志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应急救援、消防知识科普等系列工作,但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叠加的严峻形势。今年以来,河南南阳、江西新余等地相继出现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伤亡十分惨痛,教训极为深刻。

  为深化消防安全治理,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当前全市范围内正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通报此次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相关情况,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首先,请傅强同志介绍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有关情况。

  前不久,国内相继发生“1·24”江西新余、“1·19”河南南阳及“2.23”江苏南京特大及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非常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习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省消安委工作指令,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消安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主要目标是: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重点采取“六项措施”:此次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除患攻坚、总结评估”三大阶段,制定了六项整治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六大行动”。一是大排查行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基层群众等各方力量,要合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二是大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分类施策、逐一销号。三是大曝光行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曝光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报整治行动进展、科普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四是大演练行动:聚焦六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五是大约谈行动: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做约谈,提出整改措施和防范对策。六是大督导行动:检查落实情况,压实工作责任,提出建议措施。

  二、重点整治“七类问题”:一是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的问题。二是安全地疏散条件不足的问题。三是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的问题。四是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五是建筑防火分隔不彻底的问题。六是违规设置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及保温材料的问题。七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突出风险隐患,将分门别类、逐一销号。整改难度大的,将作为攻坚整治对象,强力推动整改。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将采取查封、罚款、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三、重点突出“六类对象”:一是“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稚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公司等。二是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场所。三是特殊敏感场所。包括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四是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含密室逃脱)、室内冰雪活动场所、旅游场所、体育场馆等。五是化工园区及危化、新能源企业。包括各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锂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六是居住场所。包括城镇和乡村居民小区(含老旧小区、“三无”小区)、经营性自建房以及城中村、群租房等。

  开展大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积极作为,推动本地区、本战线,全方位、全链条开展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水平发展为我市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下面,请市消防支队王仕宝同志解读《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关于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各位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单位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及《消防法》等法律规定,现就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发布两项通告:

  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和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1.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相关单位、场所立即组织并且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2.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消除。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3.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做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4.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的部位和使用方法。

  为预防电瓶车引发的火灾,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瓶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1.严格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理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2.规范电瓶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在指定安全地点停放、充电电瓶车。严禁在架空层、公共门厅、居住场所、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私接电线和插座充电,严禁电瓶车入户充电、电瓶进屋充电。3.加大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查纠力度。各地、各相关的单位要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的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排查检查。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各地、各相关的单位应当加强电瓶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电瓶车火灾防范水平和逃生自救能力。

  对违反两项通告拒不改正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引起火灾,导致非常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问1: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大整治行动,公安机关已采取哪些措施抓好“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答:我们所说的“九小场所”通常指的是小型学校幼稚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公司等九类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关联的场所。

  “九小场所”概念宽泛、点多面广,加之场所集中、人员密集,消防隐患较多,是最容易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特别是前段时间,全国多地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受伤或死亡,教训十分惨痛。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格外的重视“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务求做到排查隐患不留死角、整改问题不讲情面、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严防发生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此次市消安委部署开展的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大整治行动,公安机关将继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组织消防隐患“大排查”。公安机关将坚持主动警务、预防警务,采取“大数据+传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九小场所”消防隐患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充分运用公安大数据资源,对近年来公安机关接报的火灾警情进行研判,科学分析火灾成因和高危部位,精准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全面发动基层警力,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力量,依托社区警务,采取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责任落实、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畅通、规范用电用火及是不是真的存在“三合一”场所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一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能够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查,落实闭环销号,坚决杜绝隐患指而不改,责任空转。

  二是全力配合推动问题“大整治”。充分的发挥公安派出所“布点多、辐射广、联系紧”的工作优势,上足上齐执勤警力,用足用好执法手段,积极努力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活动。重点聚焦“九小场所”违规设置的防盗网、广告牌、门窗等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突出风险问题,坚持情理法结合,耐心细致做好经营业主宣传劝导工作,推动“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顺顺利利地进行。对工作中出现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对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5类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其他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移交消防救援部门。

  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社区警务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内容,纳入公安机关“五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发挥社区民警“10号球员”作用,广泛发动公益组织、义工、志愿者等社区警务团队力量,不断探索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日常+节点、行业+企业”等多种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组织并且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持续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结合此次大整治行动,利用公安宣传媒介,采用法规讲解、安全科普、案例警示等方式,对当前最为突出的电动车违规充电、应急逃生通道堵塞两类情形的潜在风险和现实危害进行分析、提醒,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积极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消安委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主动担当、全力配合、扎实推动,严防发生各类“九小场所”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提问2:近期,电瓶车火灾案例引发广大群众高度关注,住建部门如何加强居住小区电瓶车消防安全?

  答:感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南京“2·23”火灾事故,给我们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我局以案为鉴,迅速行动,于2月24日,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全市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提示》,迅速组织并且开展了小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在全市物业小区张贴电瓶车安全使用须知和杨哥禁止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提示标语3517份,督促整改小区电瓶车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22处,累计清理楼道杂物197处,拆除堵塞应急通道的铁栅栏与障碍物19处,疏导业主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354起。同时,对全市562个物业小区电瓶车充电设备状况做调查摸底,全面查清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安装和场所位置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一是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确保熟练掌握灭火器材运用和初期火灾扑救方法,具备应急处置常识。二是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引导小区业主自行采购家用灭火器、防火毯、防火面罩等,有效提升高层住宅业主火灾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楼宇电视等高频发送电动车火灾事故视频案例、法律责任、以及应急处置方法,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一是督促和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开展物业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区域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消防通道(楼道)畅通无堵塞,电气线路完好无缺损,公共空间或密闭环境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二是加大日间、夜间巡逻频率,在单元楼道、电梯内等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图片和举报电话,对违规充电和入户充电行为予以制止。三是加强对现有充电设施的清理排查,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创建等工作,加快完善电瓶车充电设施,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停车棚、充桩,满足群众日常需求。二是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在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区域配置灭火器材。三是推广电瓶车进楼入户监测预警设施安装使用,通过物防和技防等措施制止电动车入户充电。

  提问3:消防安全通道是保障安全的“生命通道”,不少火灾是由于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网、铁栅栏”使人没办法及时疏散逃生,导致灾害损失扩大,城管部门如何推进全市“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整治工作?

  答:一直以来,市城管委格外的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在中心城区组织并且开展了门店招牌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广告招牌进行了拆除,取得良好成效,得到了社会认可支持。同时,我们也十分注重消防安全工作,全力推进“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重点对影响消防通道和逃生窗口的广告招牌进行清理,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和包联机制,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及时召开工作联系会,跟踪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确保3月底前全部拆除和清理到位。

  二是认真排查摸底。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对影响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和逃生窗口的广告招牌进行清理拆除。建立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拟定整治时间表、线路图。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微视频、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堵塞消防通道、阻碍灭火救援的严重危害,引导社会各界支持、理解。组织专班上门宣讲法规政策、标准规范,为群众释疑解惑。第一时间宣传先进典型示范带动。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区、街道、社区的主体责任和市直相关单位的行业管理责任,确保广告招牌拆除工作落实落地,按时序推进。建立日督导、日通报制度,对部分行动迟缓的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迅速上门沟通,查明原因,坚决予以拆除。

  五是常态措施保障。严格落实“五防”(防火、防坠落、防坠物、防极端天气、防道路拥堵)措施,每个施工现场安排3—5名城管队员现场值守,确保招牌拆除安全进行。出台《荆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制发《荆门市中心城区新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工作指引》,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行为。建立广告招牌咨询服务微信小程序,强化事前服务、事中指导和事后监管,确保门店招牌设置信息联通、服务畅通,切实推进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工作常态长效。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在此,呼吁广大广告招牌制作单位和设置业主,严格遵守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标准规范,携手同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应尽的义务。

  提问4: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也极为深刻,应急管理部门对整治违规动火作业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的措施?

  答:从近年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来看,大多数火灾事故都是由企业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违规动火作业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员工无证操作(主要是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二是动火作业不进行审批,没有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三是没有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现场没有作业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应急局深入开展四大行动,纵深推进违规动火作业专项整治。

  一是抓源头,全方面开展“岗前三分钟”警示教育。紧盯动火作业这个最不托底的环节,从血淋淋的事故教训中精选3分钟警示视频81个发放企业,督促企业在每次动火作业前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截至目前,督促指导企业组织动火作业警示教育4162班(次)36417人(次)。同时,推行岗位“风险明白卡”,围绕动火作业开展风险辨识,让员工清醒知道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明明白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目前,针对企业动火作业已发放员工岗位“风险明白卡”近2万份。

  二是抓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全市冬季火灾暨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制定下发《工矿商贸领域动火作业管理提醒函》,督促各地严厉打击违规动火行为,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项整治以来,市应急局派出19个专项整治小组,深入527家企业、93处动火作业现场,全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和精准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3家企业实施工程人员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焊接作业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检查组当场叫停施工作业,并成立调查组对企业和违法违规作业人员作出“一案双罚”处理。针对我市动火作业取得成效,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专程来荆进行调研,形成了全省《关于加强转包分包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意见,为动火作业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是抓制度,规范动火作业行为。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深入公司进行帮扶指导,帮企业建立健全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通过明确本企业组织特殊作业的风险分析、票证审批和安全监护等管理要求,有效地从制定上进一步规范企业在动火作业方面的操作行为。

  四是抓运用,鼓励员工有奖举报。鼓励员工有奖举报企业违规动火作业情况,对无证动火作业、未取得动火作业票、未清洗整理干净现场进行作业的行为开展举报,一经查实,应急部门直接给予信息提供者1000-5000元奖励。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发放“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职工举报倡议书1.2万份,奖励资金6000元。

  通过上述行动,2023年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0%,13.96%。

  答: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确保这次大整治行动落地见效,市消防救援支队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强化高位部署。提请市政府部署开展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集中除患攻坚暨“拆牌、破网、清通道”等专项行动。市委书记胡亚波、市长陈家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早阳、副市长周俊杰等市领导,先后多次部署调度消防工作,带队开展消防检查。二是强化排查检查。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采取联合检查、集中夜查、飞行检查、专家帮查等方式,先后对1751家重点领域单位、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处罚、查封、三停113家,拘留3人,拆除“防盗网、铁栅栏”502.8平方米,保持了高压执法。三是强化督办督导。依托市消安委平台,向1个县市、3个部门进行工作督办,向10个行业条线函送工作提示;分级组织全市1116家重点单位做 约谈提醒,督促单位开展自查。提请分管市领导赴县市区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暗访,进行现场督办;协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发送督办通知,推进隐患整改;邀请市纪委共同开展除患攻坚行动专项督导,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全城“亮屏”、媒体“发声”,5820余块专栏、屏幕集中营造除患攻坚强大声势;6支消防“红按钮”宣传服务队结合走访、关爱活动,对全市52个社区开展专项行动主题宣传。五是做好应急准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坚持“战斗力”标准,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对象,聚焦“初战控火、初战救人”等方面开展熟悉和演练。

  消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将立足职能定位,履职尽责,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行业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尽最大可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谢谢王支队长的介绍。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若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在会后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

  消防安全,不单单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的事,更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作为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更是义不容辞,大家要发挥职能优势,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关注消防安全、支持消防工作,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讲好消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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