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饰时,小区业主是否有权将房子内开门改成外开门,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对街坊家的波折?2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得悉,北京密云法院就审结了一原因将内开门改成外开门引发的扫除波折纠纷案件。后经法院安排调停,业主袁某须在六个月内将防盗门改回内开门。
袁某在北京密云某小区置办了一套新房,因房子防盗门朝内开,占用室内空间,装饰时便自行把本来的内开门改成了外开门。
近邻业主刘某在搬进自家房子后发现,袁某改好后的房门在翻开时正好挡住自家的房门,给自己和家人日子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经报社区物业公司后,社区物业向袁某发出了书面整改通知书,但袁某迟迟未能改回。后刘某与袁某屡次洽谈未果,刘某遂将袁某诉至密云法院。
法院经现场勘查发现,袁某与刘某的房子归于直角相邻的户型,刘某家人的进出一定要通过袁某房子。袁某在装饰房子时,未通过有关部门同意,将原装置的内开入户门改为了外开门。袁某家和刘某家之间的过道和门差不多宽,房门敞开时整个通道简直会被占满,刚好阻止了刘某出行的通道,给刘某造成了日子困扰。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但行使权力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危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袁某将其房子内开防盗门改装为向通道外开方法,占用了公共通道部分空间,影响了刘某通行,应当将其向通道外开的防盗门复原向房内开,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