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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曝光上半年8起典型投诉涉及尼丝普林专卖店、荣森典全屋定制等商家

发布时间: 2024-07-10 11:33:28 发布者:选购指南

  )7月18日,重庆市消委会发布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曝光其中8起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并介绍了案例的相关特点。

  川渝跨区域消费投诉日渐增长。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深入推进,两地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异地消费带来的跨区域消费投诉案件也随之增长。

  典型案例:2023年4月,消费者叶先生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称,他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购买一套过冬房,于2022年11月在重庆凯恩国际家居名都(以下简称凯恩商场)尼丝普林专卖店购买过冬房的家具,支付货款2.71万元。付款后几次催促商家发货,商家一直置之不理,2023年4月,叶先生再次来到凯恩商场,发现该商家已撤场停业,便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重庆市消委会组织三方当事人调解,凯恩商场同意督促商家限期发货,如商家没有如期发货,将由凯恩商场先行退款,再由凯恩商场向商家追偿。达成调解协议后,叶先生又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称商家有“发空单”的嫌疑。调查显示,商家发货地在四川省成都市、收货地在四川省攀枝花市,重庆市消委会根据两省市消委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规定,将该投诉移转给四川省消委会。四川省消委会接收该投诉后,立即督促成都富利源物流有限公司分三次发货至消费者预留地址,目前消费者已收到全部家具。

  典型案例:2023年5月,消费者李先生向四川省安岳县消委会投诉称,他于“五一”假期在重庆市大足区高坪镇骏海手机店,花280元购买了1部老年手机,回家后仅使用1周,手机就1无法开机。李先生认为手机存在质量上的问题,于是向安岳县消委会投诉。安岳县消委会经调查发现,该经营者注册地在重庆市大足区,于是联合重庆市大足区消委会,对该起消费纠纷进行调解。经川渝两地消委会调解,手机店同意退还李先生购机款280元。

  通过诉源治理协作机制化解的消费纠纷逐年增加。人民法院和消委会协作配合开展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是公正高效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消费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具备极其重大作用。

  典型案例:消费者孙女士于2021年5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荣森典全屋定制家具店预定了全屋家具,先后支付货款总计20.45万元。收到家具后,孙女士认为家具存在柜体材质与约定不符的问题,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2023年2月,孙女士将商家及租赁卖场起诉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23年5月,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通过诉源治理协作机制,委托九龙坡区消委会调解该案件。在九龙坡区消委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赔偿孙女士9万元。孙女士表示,消委会介入调解后,让她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周期,大大节约了维权成本。

  典型案例:消费者谭女士于2022年10月21日,花2458元从重庆描苗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买了1只宠物猫。第4天,谭女士到该公司指定的动物医院对该猫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该猫患有猫瘟、猫传染性腹膜炎等疾病,谭女士为此支付检查费1160元。谭女士认为该公司销售的是病猫,要求退还购猫款及检查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谭女士于2022年12月将该公司起诉至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2023年3月,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委托大渡口区消委会进行诉前调解。经大渡口区消委会调解,该公司同意退还消费者购猫款及检查费共计3618元。

  校外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持续增长。2023年上半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受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573件,同比增长7.30%。消费者反映的主体问题有:一是个别培训机构通过预付式消费的方式恶意套取消费者的报名费、培训费后关门停业,既不继续履行合同又不退还剩余培训费;二是个别培训机构涉嫌虚假宣传,通过故意夸大培训效果、虚构师资力量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报名缴费;三是个别培训机构单方面调整课程安排,随意变更任课老师,频繁更换培训地点;四是消费的人提出退还剩余的培训费后,培训机构故意拖延、拒不退款,或者退款时收取不合理的手续费等。

  典型案例:自2023年5月以来,陆续有消费者向重庆市消委会投诉称,重庆艺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诱导消费者支付高额培训费,在没有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突然关门停业,且拒不退还剩余的培训费。重庆市消委会调查显示,该公司涉嫌未取得办学资质违规开展校外教育培训。在大幅度减少注册资本后仍以低折扣、充值送课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报名缴费,涉嫌恶意“卷款跑路”。目前该群体性投诉涉及消费者105人,涉及金额211.65万元。重庆市消委会接受105名消费者的申请,拟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2022年12月,消费者于先生向重庆市永川区消委会投诉称,他在重庆帮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帮考公司)缴纳7.35万元参加注册会计师培训,帮考公司承诺能够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于先生按照帮考公司的要求做学习后,仍未通过考试,便要求该公司退还缴纳费用。永川区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帮考公司同意退还于先生培训费6.39万元。

  旅游服务类投诉增幅较大且居首位。2023年上半年,随着旅游消费的全面复苏,全市消委系统受理旅游服务类投诉76件、同比增长90%,在各类投诉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增幅90%且居各类投诉首位。消费者投诉的主体问题有:一是景区人流量过大影响游玩体验;二是景区线上购票系统自助退改签功能有待优化,售后响应需改进;三是在平台上提前预定酒店住宿、景点门票,抵达目的地后却被告知无法入住、无法出票、无法在线预约时间游览等;四是旅行社不按合同约定履约,导游服务态度不好、诱导消费者购物等。

  典型案例:2023年6月,消费者王女士向重庆市江津区消委会投诉称,她到江津区四面山景区旅游,在龙潭湖景点花30元购买了1张门票。因当时游客众多没有排上队,第二天离开景区时要求退票被拒。经江津区消委会调解,景区经营者同意退还王女士门票费30元。

  典型案例:2022年12月24日,消费者王女士向重庆市大足区消委会投诉称,她在重庆财信龙水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购买2张温泉票,支付票款198元。此后,该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暂停营业的通知,通知中称已购买门票的消费者可通过原购买渠道申请退款。王女士发现原订单信息中并未设置退款选项,且咨询电话一直无人接通,遂向大足区消委会投诉,要求退票退款。经大足区消委会调解,经营者派专人指导消费者退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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